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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8/EC适用于承载22人以上客车的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覆盖物通常情况下,可见覆盖物和不可见覆盖物必须分别通过Schedule 5 PartⅠ和Schedule 5 PartⅡ模拟火柴试验。若织物中下列纤维成分**过75%,且未经PU涂层整理和预处理,同时夹层材料通过了Schedule 3 夹层可燃性试验,则该覆盖织物可以不通过模拟火柴试验。(棉纤维、莫代尔纤维、亚麻纤维、蚕丝、粘胶纤维、羊毛等)。
GB 8624-2006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本FMVSS 302标准说明了对汽车乘客车厢使用材料的阻燃性的要求。本标准的目的旨在减少车辆发生火灾时所造成的伤亡,尤其是那些起源于车厢内部如火柴或香烟引起的火灾。
GB/T 8323-2:2008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9978-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八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
ISO 5660本部分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评估基于持平的样本暴露于可控水平辐射热源加热下的动态产烟量小规模测试方法。通过测量燃烧产物激光光束的衰退来计算产烟量。记录整个测试的烟雾灰暗度,无论样本是否燃烧。
由于室内装修逐渐向高档化发展,各种类型的灯具应运而生,灯饰更是花样繁多。制作灯饰的材料包括金属、玻璃等不燃材料,但更多的是硬质塑料、塑料薄膜、棉织品、丝织品、竹木、纸类等可燃材料。灯饰往往靠近热源,故对B2级和B3级材料加以限制。如果由于装饰效果的要求必须使用B2、B3级材料,应进行阻燃处理使其达到B1级。
出于精度考虑,这种方法不建议用于卤酸释放量不小于5 毫克/克的样本。
GB/T 8924-2005《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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