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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725-2005是关于皮革气味检测的轻工行业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QB/T 2725-2005标准规定了皮革在隔绝环境中气味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对气味有要求的皮革制品。
测试罐:金属罐或玻璃罐,容积大约为1L,在室温和65℃条件下都是无味的,具有适合的盖子,盖子应很容易被开启和替换。
烘箱:具有空气循环系统,能够保持温度在(65±3)℃。
试验应在气味自由散发的环境中操作,调节的空间应尽可能理想,但不是必须的。
试验人员应无嗅觉缺陷,吸烟爱好者、用重香味化妆品者、传统的香味或**使用者等不适合作为试验人员。
取样:从皮革上切取两块具有代表性的试样,尺寸为125mm×100mm。
空气调节:试验前,试样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中调节24小时。
测试罐清理:为避免污染,试验前需要清理测试罐(包括盖子),先用热水冲洗,用适量的试验室清洁剂进行清洗,再用冷水冲洗、干燥,以保持洁净。
试样放置:试样分别在干态和存在水分条件下进行测试。对于干态测试,将试样放于测试罐中,盖上盖子。对于湿态测试,将试样和2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一起放入测试罐中,盖上盖子。用一个空罐子做空白对比罐。
烘箱处理:将空白对比罐、测试罐一起置于预先调节到(65±3)℃的烘箱中1小时。注意,该测试不能用于可释放有毒气体的物质。
气味测试:从烘箱中取出空白对比罐,**个试验人员应把头贴近空白对比罐(距离约15cm),并移去盖子,然后用手扇动,引导空气从测试罐中到鼻子处慢慢吸入。取出干态测试罐,迅速重复刚才的操作,盖子离开测试罐不应该**过5秒。按照规定的等级,记录下合适的级别。等待2分钟,重复上述步骤对湿态试样进行测试。
根据QB/T 2725-2005标准,皮革的气味等级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无气味:没有引人注意的气味。
稍有气味:不引人注意的轻微气味。
明显气味:不令人讨厌的明显气味。
强烈气味:令人讨厌的强烈气味。
非常强烈气味:非常令人讨厌的强烈气味。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标准编号
样品名称、编号、类型、厂家(或商标)
试验条件
气味等级
试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实测方法与标准的差异
综上所述,QB/T 2725-2005标准规定了皮革在隔绝环境中气味的测定方法,包括检测装置、试验环境、试验人员、取样和试样的准备、检测程序、气味等级划分以及试验报告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对气味有要求的皮革制品,为皮革行业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气味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