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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营养液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遵循的是GB/T 21603-2008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GB/T 21603-2008标准规定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主要用于评价新化合物、生物制品等物质(在此指植物营养液)的毒性,以及评估安全使用剂量的潜在结果。通过该试验,可以初步估计受试样品对人类的毒害性,为制订预防措施特别是卫生标准提供理论依据。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实验室动物毒性试验。该试验检测和评价受试物毒性作用较基本的一项试验,即经口一次性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在短期内观察动物所产生的毒性反应,包括中毒体征和死亡。
受试样品应溶解或悬浮于适宜的赋形剂中。可以选择水或植物油作溶剂,也可考虑使用其他赋形剂。不能采用具有明显毒性的**化学溶剂,如采用有毒性的溶剂应单设溶剂对照组观察。
可以选择健康成年小鼠(18g~22g)和大鼠(180g~220g),也可选用其他敏感动物。同性别实验动物,个体间体重相差不得**过平均体重的20%。试验前动物要在试验环境中至少适应3~5天时间。
根据所选方法的要求,原则上应设4~5个剂量组,每组动物一般为10只,雌雄各半。各剂量组间距大小以兼顾产生毒性大小和死亡为宜。通常以较大组距和较少量动物进行预试。如果受试样品毒性很低,也可采用较大**法,即用20只动物(雌雄各半),采用5000mg/kg剂量,如未引起动物死亡,可不再进行多个剂量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试验前实验动物应禁食(一般16小时左右),不限制饮水。
正式试验时,称量动物体重,随机分组,然后对各组动物用经口灌胃法一次染毒。各剂量组的灌胃体积应相同,小鼠常用容量为20mL/kg,大鼠常用容量为10mL/kg。
若一次给予容量太大,也可在24小时内分23次染毒(每次间隔46小时),但合并作为一次剂量计算。
染毒后继续禁食3~4小时。若采用分批多次染毒,根据染毒间隔长短,必要时可给动物一定量的食物和水。
观察并记录染毒过程和观察期内的动物的中毒和死亡情况。观察期限一般为14天。
对死亡动物进行尸检。观察期结束后,处死存活动物并进行大体解剖,如有必要,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可采用多种方法测定半数致死剂量LD50,如霍恩氏法、寇氏法、概率单位对数图解法、较大耐受量试验和上-下法等。
试验报告应包括受试样品名称、理化性状、配制方法、所用浓度;实验动物的种属、品系和来源(注明合格证号和动物级别);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包括饲料来源、室温、相对湿度、动物实验室合格证号);所用剂量和动物分组(每组所用动物性别、数量及体重范围);染毒后动物中毒表现和死亡情况及出现时间,大体解剖及病理所见等内容。
综上所述,GB/T 21603-2008标准规定的植物营养液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是一项严格而细致的毒性评估方法。通过遵循该标准进行试验,可以科学、准确地评估植物营养液的急性经口毒性,为产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