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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剂VOC检测中GB/T 23986-2009标准的详细解读如下:
GB/T 23986-2009是*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称为《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该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及其原材料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的方法,是有关色漆、清漆及相关产品取样和试验的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预期VOC含量大于0.1%(质量分数)、小于15%(质量分数)的样品。
当VOC含量大于15%(质量分数)时,可采用GB/T 23985中规定的较为简单的方法测定其含量。
本标准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VOC含量。在规定的条件下,将样品中的挥发性**化合物分离并测定其含量。测定过程中,假定挥发物是水或**物,但也可能存在其他的挥发性无机化合物,这可能需要用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定量测定并在计算时考虑扣除。
测定步骤包括样品准备、仪器设置、进样方式选择、色谱条件设置、定性定量分析以及数据处理等。具体操作如下:
样品准备:根据生产说明,以正确的稀释剂进行稀释,使样品的性状能用已认可的方法进行测试。
仪器设置:使用气相色谱仪,并确保所有与样品接触的仪器部件都应对样品惰性,且本身不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仪器应带有分流装置,并且进样口道座可以调节并能被监控。
进样方式选择:选择热进样或冷进样方式,这取决于试验样品的类型。热进样方式适合于所有的挥发性组分、化合物以及基料或添加剂的裂解产物。而某些特定的物质样品必须选用冷进样方式。
色谱条件设置:包括柱子选择、升温程序以及标记物等。应选择合适的毛细管柱、升温程序以及标记物,以便样品中按沸点定义的VOC化合物先于沸点标记物洗提出,而其他VOC化合物于标记物之后洗提出。
定性定量分析:采用合适的检测器进行检测,并对检测到的组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数据处理:根据测定的峰面积等参数计算样品中的VOC含量。
在进行VOC检测时,应严格遵守GB/T 23986-2009标准规定的测定步骤和条件。
应注意控制实验条件的一致性,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不同类型的样品和测定需求,可能需要选择不同的测定方法和条件。
综上所述,GB/T 23986-2009标准提供了测定色漆、清漆及其原材料中VOC含量的有效方法。在强化剂VOC检测中,应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规定,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