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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98-2015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的现行标准,该标准由*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现已整合为国家卫生健康**)发布,并于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标准号:GB 7098-2015
发布日期:2015-11-13
实施日期:2016-11-13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
当前状态:现行有效
本标准适用于罐头食品,包括以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肉、水产动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密封、加热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商业无菌的罐装食品。但本标准不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与之前的标准相比,GB 7098-2015主要进行了以下修改: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排除范围。
术语和定义:对罐头食品等术语进行了更清晰的定义。
感官检验方法:修改了感官检验方法,使之更加科学和规范。
理化指标:对理化指标进行了修订,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农药残留**:取消了农药残留**的具体要求,但并不意味着对农药残留无要求,而是将其纳入其他相关标准进行管理。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罐头食品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且容器应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现象。
理化指标:包括重金属、添加剂残留等理化指标应符合标准要求。
微生物**:罐头食品应达到商业无菌状态,即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
GB7098-2015的实施对于罐头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规范了罐头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确保了产品的卫生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该标准的实施也促进了罐头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信任度。
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是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罐头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应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要求,确保罐头食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