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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999-2015是关于佛事用品中佛香的安徽省地方标准,其详细规定了佛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对该标准中检测相关内容的详细解析:
DB34/T 999-2015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佛事用佛香。
要求:制香用原材料不得使用含镁及类似的易燃易爆等物质。
检测方法:通过目测和点燃香体后观察是否有闪烁的火星来初步判断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要求:点燃香体,熄灭火焰后,不得再产生可见的火焰。
检测方法:在室内不通风的条件下点燃香体,通过目测观察其燃烧后的表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要求:
线性香、竹枝香:总长不应大于330mm,香体可燃部分的直径不应大于2.5mm,柄长不应大于120mm。
盘形香:盘体直径不应大于150mm。
直线度应不大于5%。
检测方法:
使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钢直尺测量长度,精确到1mm。
使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在香体可燃部分中间部位的两个垂直方向各测量一次,取平均值,精确至0.1mm(对于盘体直径也采用此方法)。
使用平面度不低于0.05mm的钢直尺轻靠香体可燃部分,测出其与钢直尺间的较大距离,并求出其与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之比来确定直线度。
要求:燃烧后有害物质较大**应符合表1的规定,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物(TVOC)的限值。
检测方法:按照GB/T 26393的规定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
要求:无烟香、微烟香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且烟尘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测方法:按照GB 26386-2011附录A的规定进行烟尘量的检测。
要求:从点燃香体到燃尽,中途不应自行熄灭。
检测方法:取一枝香点燃后,通过目测观察其燃烧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要求:灰分应不大于15%。
检测方法:按GB/T 26393-2011中5.1.1制备试样,再按GB 5009.4进行灰分的测定。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在交货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原材料、燃烧安全性能、尺寸和直线度、产品使用性能。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并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如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等)。
发布与实施:DB34/T 999-2015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2015年11月10日发布,2015年12月10日实施。
起草单位: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池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九华山风景区佛教协会、九华山旅游实业公司、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过以上检测内容和方法,可以确保佛香产品符合DB34/T 999-2015标准的要求,**其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