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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书流程
申请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书
一、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提交资料和样品→受理报检→资料初审→检测及→签发证书。
二、需提交的资料
1. 检验申请单——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危险化学品)
2. 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参考附件1 成分声明参考格式)
3. 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正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2 安全数据单参考格式)
4. 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3 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例)
5.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自愿委托声明
说明:所有资料(除营业执照外)均要求为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
中文安全数据单和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一式二份,电子版为可编辑性文本。
电子版资料
对于没有危险信息公示标签和/或安全数据单的报检人,可申请由实验室进行编制。
温馨提示:
(1)《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中,申报品名及“样品标识”为证书与现场货物匹配的标记,必填!联系电话、邮箱,尽量填能有效沟通人员的和邮箱地址,报验周期内请注意查收实验室邮件。
(2) 《成分声明》列明成分名称和百分比,一般与安全数据单SDS*三部分成分信息相同,将以“组分(企业申报)”的形式出具在证书上。其成分的CAS号,必填!如有保密请备注,但必须批露产品所有的危害信息。
(3) 客户《成分声明》、SDS、安全标签对样品的描述应一致,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成分信息原则上相同。
(4) 如需审核安全数据单SDS和安全标签,请报检受理成功后提前发送电子版资料,邮件主题格式“报检号末五位+申请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