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塑胶地板B1级阻燃第三方检测
2020-06-15 浏览次数:22次
EN 13501-2:欧盟建筑产品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类,*2部分:通风设备除外耐火试验数据分类。
BS 476本部分描述由组件构成的总耐火构件或BS 47620标准的在一定加热和压力条件中一起使用的相关其他元素的测定规程。本部分提供对选择样本和结构设计的要求,设备包含特殊设备或仪器,该程序和准则适用于组装耐火结构的完整配件。该方法使用与天花吊顶防护的钢梁和发泡密封圈。
GB/T2406.2-2009《塑料 用氧指数测定燃烧行为 室温试验》 。
不可见覆盖物是指使用在家具不可见区域的覆盖材料(通常靠墙壁使用的靠背、不能反转使用的扶手和坐垫底部、防尘布等夹层 )。为保护家具及其填充物,在没有通过可燃性试验的覆盖物和填充物之间必须增加一层通过Schedule 3的夹层材料。家用室内家具(除床垫、床基部、枕头、坐垫外)家用室内家具的填充物和覆盖物通过相应可燃性试验后,其组合物还必须通过:Schedule 4 PartⅠ可见覆盖物的组合试验或Schedule 4 PartⅡ不可见覆盖物的组合试验。
ASTM E 84-2011b 建筑材料表面燃烧特性测定。
GB/T 20285-2006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耐火极限以涂覆钢梁失去承载能力的时间来确定,当试件挠度达到几/20 (Lo是计算跨度)时试件失去承载能力
UL94 V1级要求次余焰时间≤30s,所有样品的余焰时间≤250s,样品没有烧完,没有点燃垫片。
为了**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火灾后能迅速修复使用,高层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采用一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均为不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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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476本部分描述由组件构成的总耐火构件或BS 47620标准的在一定加热和压力条件中一起使用的相关其他元素的测定规程。本部分提供对选择样本和结构设计的要求,设备包含特殊设备或仪器,该程序和准则适用于组装耐火结构的完整配件。该方法使用与天花吊顶防护的钢梁和发泡密封圈。
GB/T2406.2-2009《塑料 用氧指数测定燃烧行为 室温试验》 。
不可见覆盖物是指使用在家具不可见区域的覆盖材料(通常靠墙壁使用的靠背、不能反转使用的扶手和坐垫底部、防尘布等夹层 )。为保护家具及其填充物,在没有通过可燃性试验的覆盖物和填充物之间必须增加一层通过Schedule 3的夹层材料。家用室内家具(除床垫、床基部、枕头、坐垫外)家用室内家具的填充物和覆盖物通过相应可燃性试验后,其组合物还必须通过:Schedule 4 PartⅠ可见覆盖物的组合试验或Schedule 4 PartⅡ不可见覆盖物的组合试验。
ASTM E 84-2011b 建筑材料表面燃烧特性测定。
GB/T 20285-2006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耐火极限以涂覆钢梁失去承载能力的时间来确定,当试件挠度达到几/20 (Lo是计算跨度)时试件失去承载能力
UL94 V1级要求次余焰时间≤30s,所有样品的余焰时间≤250s,样品没有烧完,没有点燃垫片。
为了**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火灾后能迅速修复使用,高层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采用一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均为不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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